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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:在写遗嘱时可不可以在遗嘱1中规定在达到某种条件时才执行遗嘱2
你好!可以。遗嘱人可以在遗嘱1中设定条件,当条件成就时执行遗嘱2。 条件必须是尚未发生且可能发生的事实。 条件需具体、可操作,避免模糊表述。 遗嘱所附条件必须符合《民法典》第1143条的规定,即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。
用户:ask****|山东 -威海|婚姻家庭|2025-05-02 07:30
你好!当然不是工伤。如果下班途中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本人负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或者本人无责的,才是工伤。
用户:ask****|山东 -威海|劳动纠纷|2022-07-12 04:40
你好!不能,被判处缓刑也是有犯罪记录了,孩子不能通过政审。
用户:ask****|山东 -威海|刑事辩护|2022-06-15 21:42
你好,如果你是没有工商执照的一个包工头吧,你和死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劳务关系、雇佣关系,死者是突发疾病死亡,首先他不是工伤,不是因工死亡,如果你有工商执照,那就是工伤了,就是因工死亡了,那个赔偿款就太多了。如果你和死者是雇佣关系,他的死亡原因是自身疾病,你就没有赔偿责任。
用户:ask****|山东 -威海|劳动纠纷|2022-04-04 21:44
今年3月8号在青岛置换了一台二手车,微信文字沟通确定了里程数为8万多
你好!很遗憾,个人认为,你有权解除车辆置换合同,双方互相返还,对方应当赔偿相关损失。
用户:ask****|山东 -威海|合同纠纷|2022-04-02 10:06